短期投入 资金稳定1

投入三五年,即可选择10年、15年、20年三种保障期限,满足不同年龄段客户投保需求。

若选择10年期,从第五年至第九年,按已交保险费的16%给付年金。

若选择15年期,从第五年至第九年,按已交保险费的16%给付年金。从第十年至第十四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若选择20年期,从第五年至第九年,按已交保险费的16%给付年金。从第十年至第十九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受益定向 领取灵活2

年金可根据您的意愿至多指定五位受益人及受益份额,一张保单,福泽全家;

年金可选择按年或按月领取方式,并可于年金给付前变更领取方式,灵活贴心。

尊享万能 加速累积3

可选择与《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搭配,将年金、满期保险金计入万能险实现二次增值,加速年金累积,使保障延续一生。

身故保障 后顾无忧

提供被保险人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减轻家庭财务负担。

满期给付 资金安全

保险单期满时,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单借款 资金灵活

若急需资金,可提供最高额度为合同现金价值净额80%的保险单借款,解决燃眉之急。

注:

1.①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年金。

2.②年金受益人选择权益与
③万能险组合权益,仅可同时享有其中一项。

3.《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最低保证利率为3%,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投保人年龄 18周岁及以上
保险期间 10年、15年、20年
交费方式 3年交、5年交
被保险人
年龄范围
出生满30天至下表年龄上限
保险期间 保10年 保15年 保20年
被保险人
年龄上限
70周岁 65周岁 55周岁
犹豫期和退保: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5日内有全额退保(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的权利。超过15日退保有损失。
年金

若保险期间为10年,从保险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6%给付年金。

若保险期间为15年,从保险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6%给付年金。从保险合同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十四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若保险期间为20年,从保险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6%给付年金。从保险合同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十九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特别提示和说明:
若选择领取年金的方式为按月领取,月领取金额为当年领取金额×8.5%。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保险单满期日,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在下列情形下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光大永明安鑫逸年金保险产品条款
本资料仅供您理解产品时参考,保险公司与您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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